外貌如鄰家男孩的應屆中五會考生,疑化身「新屯門色魔」,上周三於屯門兆康苑的電梯內,涉嫌向不相識的十二歲女童掩口後再將她拖往梯間「揸胸」非禮,事後被捕男生昨解往荃灣法院提訊,暫控一項非禮罪。控方指被告疑在去年三月起另涉及共四宗非禮及搶劫案,不排除會加控其他罪名。被告則申請保釋要求能參加下月的會考,但遭裁判官否決。
報稱居於天水圍的被告范進軒(十七歲),並無案底,被控一項非禮罪,控罪指他在今年五月廿六日,於屯門兆康苑一梯間非禮十二歲女事主,被告暫毋須答辯。法庭下令將他繼續收押至七月九日轉介屯門法院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及警方調查。
「臉圓圓」一臉稚氣的被告,皮膚黝黑,昨戴着口罩身穿啡色恤衫應訊,他父母亦有到庭旁聽。當被告在犯人欄內得悉不獲保釋外出參加會考時,表現激動,流下男兒淚。
控方昨在庭上透露,被告案發時與女事主俱於兆康苑的電梯內,惟他突然發難向事主掩口,待電梯門打開後,將事主拖往梯間「揸胸」非禮,事主掙扎逃離後報警,警方稍後成功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有關事發經過。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指他另涉及四宗不同案件,包括兩宗非禮、一宗搶劫及一宗企圖搶劫,俱於去年三月起發生;控方又指或會加控被告罪名,亦相信案件將安排於區域法院進行審理。
辯方律師申請保釋時指,該四宗案件俱於去年發生,與本案相隔久遠;又指被告於六月一日至十八日將要參加會考,可以提供五千元作保釋金,母親亦可支付二千元人事擔保金,被告每天可到天水圍警署報到等,由於被告與事主不相識,故此不會干擾證人。裁判官聽畢控辯理據後,認為涉案控罪嚴重可判監禁,加上他疑另涉四案,故此否決保釋。
案件編號:TWCC 164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