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拒舊區業主呎換呎

【本報訊】市區重建策略檢討名為「建立共識」的最終階段諮詢,將於下月五日(星期六)進行總結會議後正式結束,新的《市區重建策略》草擬文本今年底前將可出台。對於舊區業主要求不止「樓換樓」而是「呎換呎」,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斷言並不可行,因為會令賠償金額變相超出同區七年樓齡水平,但她承認若市建項目繼續豪宅化,將難以落實樓換樓,故巿區重建局需增加與發展商合作重建項目的控制權,市建局獨資自行發展則能確保項目「較樸素」。

強調同區七年樓齡原則

林鄭月娥昨日在電台節目中指出,當局提出讓受重建影響自住單位的業主可以「樓換樓」,其實是在現金賠償以外提供多一個選擇,但是,「要做到雙贏也要清楚劃出界線」,故仍會以同區七年樓齡作為賠償原則;對於有舊區業主提出「呎換呎」,她認為等同要舊樓換新樓,即變相加碼賠償,並不可行。

對於外界批評重建項目均變成豪宅,林鄭月娥坦言,新樓豪宅化是普遍現象,非市建項目獨有,與市建局合作的發展商因應市場趨勢發展亦無可厚非,但她承認此情況會令落實樓換樓有困難,故會進行大量技術性工作,包括增加市建局對項目的控制權,以及要早於樓宇落成前決定單位呎價等,而馬頭圍道項目引入新思維,由市建局自行重建及限建中小型單位,則相信可令項目比較「樸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