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嬰案法官語錄

1.「今時今日在香港竟有嬰兒被餓死,簡直令人難以置信,事實卻發生在你們女兒身上!」

2.「你們住在骯髒的居所,四處有垃圾及使用過的尿布、曱甴橫行、廁所地板積存污水、嬰兒床及奶嘴樽污穢,這情況為甚麼會發生?」

3.「被告藉口沒有出世紙,故沒有送女嬰入院,其實簡單地將她瘦骨嶙峋身軀送予任何當局,甚至交予有愛心的陌生人,都會伸出援手。」

4.「雖然判監會剝奪你倆的子女獲雙親照顧的權利,惟結果無可避免。即使兩被告有悔意,但法庭仍須向公眾彰顯公義。」

5.「為甚麼現存制度發生女嬰被餓死情況……法庭希望當局就這次慘劇,緊盯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