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於學校早會跳樓,血淋淋倒斃在老師和同學眼前。輕生前一小時許,他在自己網誌上載五千字遺言,然後在完全沒有引起他人懷疑的情況下離家回校。死者患思覺失調,據悉早前在校內教師節活動中,上台「搶咪」批評老師,被罰記大過及停課。之後,學校安排社工跟進,又要求該學生每天上課前會見老師,並直接監察其把治療思覺失調的藥物吞下,才准予上課。
若說學校處理不當,乃事後孔明。真正要問的反而是一家普通中學,縱然願意盡最大努力,究竟是否有能力照顧這類學生?學生有妄想,視自己是神、是狼,被人類出賣,關進精神病院,失去自由,但病徵明顯未受控制,強行要他天天回到一處令其提心吊膽的環境,對他有幫助嗎?有教育作用嗎?應由誰來答這些問題?家長懂嗎?老師懂嗎?社工懂嗎?
學生「搶咪」,胡言亂語,學校若不懲罰學生,其他同學齊來效法,怎麼辦?向同學解釋他患精神病,學校豈不是揭露學生私隱?況且,同學得悉他患精神病,懂得正確對待他的方法嗎?若學生的妄想未受到控制,不宜上學,社會可以怎樣照顧他?他父母整天為口奔馳,看顧不了,難道就要這學生長期住院?
讓精神病患融入社區,讓他們過正常生活,接受正常教育,雖屬良好願望,但必須輔以比讓病人長期留院更多資源,方能讓他們受惠及保障社區安全。若無法為患有嚴重精神病的病患提供二十四小時貼身支援,勉強把他們送回社區就是離棄,不獨對改善他們病況毫無幫助,更可能為特大慘劇埋下伏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