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呀,人心大快!儘管食環署小題大做胡亂控告,幸好法官大人明察秋毫,象徵式輕判「違法賣糖」的雪糕仔,罰款一百元了事。法官更不忘笑語鼓勵:「行到好熱見到你哋會好開心,有機會都會幫襯你。」
這就對了,雪糕仔朱仲華身為傷殘人士,人殘志不殘自力更生賺那微薄的血汗錢餬口,食環署官老爺為甚麼不放一條生路呢?事發當日,署方小販管理隊居然勞師動眾連同警員十多人對付一個雪糕仔,以阻街為名惡狠狠驅趕之,打烏蠅也毋須出坦克吧,更何況對方是合法擺賣的有牌小販嘛。
雪糕仔此事很容易又令人聯想到擦鞋仔事件。中環有幾位同樣是自食其力以擦鞋維生的伯伯,食環署販管隊不知是為了交差還是故意欺凌老弱,居然煞有介事以阻街為名控告之。人家都風燭殘年一把年紀了,卑躬屈膝擦鞋謀生而已,有必要好人當賊辦嗎?因此,迫害擦鞋仔惹來全城公憤,連尊貴議員也看不過眼集體幫襯,以實際行動支持如此一項後繼應該無人的夕陽行業。到頭來,食環署屈服了,為擦鞋仔簽發正式牌照。
合理謀財是要撐的,無理害命是要反的,擺官威趕絕小販豈不讓人餓死老婆瘟臭屋?莫說法官揚言幫襯雪糕仔,世光痞人我也在此誓言:雪糕仔,我撐你,見一次光顧一次!
其實嘛,食環署為公為私也不該打壓雪糕仔,記得當今有位高官乃雪糕仔之子嗎?為官者懵然不識擦鞋之術,愚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