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前警員求復職促重新聆訊

【本報訊】終審法院去年三月裁定警隊紀律聆訊不准警員有律師代表,是違反人權,引發大批被革職或勒令提早退休的前警員要求重新聆訊其個案,昨約卅名前警員到灣仔警察總部請願,批評警隊處理覆核申請效率緩慢,又拒絕與他們會面,在總部外高呼「還我公義」等口號,並向警方代表遞交請願信,要求會見警務處處長鄧竟成,爭取重獲公平公正聆訊。

總部請願高呼違法違憲

卅六歲前警員陳振邦九七年買樓自住,後因金融風暴變負資產而申請破產,被警隊以不善理財影響工作為由於○二年革職,他指警方無實質證據,曾要求律師代表遭拒;有兩名女兒的他自此生活坎坷,曾領綜援,去年終院案例後已申請法援獲受理,現正處理司法覆核事宜。

請願人士昨高呼「警察部違法違憲」、「有錯不認」及「要求復職」等口號,去年四月由前警員組成的權益互助社發言人梁家聲指,已有約一百六十名前警員就其個案申請法援擬司法覆核,近六十人已獲批。另數十名前警員已要求警方覆核其聆訊結果,梁批評警隊跟進逾年未有結果效率緩慢。該社直斥前警務處處長曾蔭培是「運用不合法警例的高手」,逼警員離隊。

警方發言人指截至本月廿日,五十四名前警員要求覆核紀律處分的決定,十八宗被否決,其餘在處理中,會就每宗個案作個別考慮及徵詢律政司意見,又指已制訂警員委任律師作辯護代表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