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瑪嘉烈醫院五旬女病人陳素香疑因醫療事故以致住院期間死亡,事件擾攘五年餘波未了。雖然死因庭兩年前已裁定陳婦死於自然,但死者女兒一度懷疑她被人謀殺,不滿死因庭查證不足,遂罕有地向高院申請要求重開死因研訊。高院昨審理有關申請後,法官押後宣判。
女死者陳素香是一名長期病患者,於二○○五年三月廿七日在瑪嘉烈醫院逝世,終年五十多歲。陳的女兒葉秀清認為,院方於當日早上七至八時為母親插喉進行呼吸機治療時有失誤,以及在處方抗生素後遲遲未有將藥送給母親,導致母親失救死亡。
葉更一度指母親是遭人謀殺,至昨日才撤回有關指控。惟葉指,死因庭在法律程序上不當及查證不足,例如無傳召事發當日曾巡病房看過母親的朱醫生。
葉又投訴院方沒為母親提供氧氣罩、冰包,以及無注意母親身體變化,因此要求推翻死因庭於○八年四月的裁決,以及重開死因研訊。
代表律政司的大律師表示,葉今次提出的申請罕見,先例只找到一宗。他指出,葉並無提出新證據,故認為即使重開死因研訊,結論只會相同。他反覆強調,葉的投訴不少是涉及醫療質素問題,應以其他法律程序解決。
大律師又稱,院方礙於醫生更期,未能安排整隊醫生作供,案中有兩個關鍵時刻,包括事發日早上為死者插喉及晚上搶救死者,朱醫生都無份參與,死因裁判官因此行使酌情權不傳召朱醫生作證,但死者的主診醫生及病理專家之類的關鍵證人都已作供,其實已經足夠。
案件編號:HCMP 1911 /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