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兄捱刀切脾臟 妹與被告未甩拖

【本報訊】任職廣告設計男子在商場涉嫌用生果刀刺傷女友兄長左腰令他失去脾臟一案,昨在區院續審。被告的女友昨任辯方證人出庭作供,法官一度質疑她當日未有理會兄長阻止「專登」與被告會面,「你阿哥無咗脾臟,係咪你搞出嚟?」她當庭承認要為此負責。

被告熊家駿,二十九歲,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八日在觀塘apm商場用刀傷害廿五歲男事主黃志浩。

事主的廿三歲胞妹黃嘉雯昨供稱與兄長關係很好,惟目前仍與被告拍拖,她指與被告案發前發生爭執,惹起兄長關注,當日她與兄長到apm時,被告現身向兩人打招呼,惟兄長則一言不發拉她離開,「阿哥認為佢(被告)唔識做人男友,成日搞到我唔開心」。

黃嘉雯續指,同日稍後她於商場再與被告見面,被告當時只說「唔想見到我哥哥,只想見我」,但從沒有表示要「捅死哥哥」,她亦不見被告持刀,惟當被告與兄長推撞之際,兄長突然表示受傷「一路滴血,好大攤」,她才看見被告手上持刀。

黃嘉雯昨供時憶述兄長傷勢不禁流淚,她表示就事件責怪被告「責怪佢咁衝動,衝動買咗把刀,用刀傷我哥哥」。

「由頭到尾唔知拮到嘢」

被告昨自辯時指曾於理工大學修讀設計文憑,案發前在一公司任廣告設計,被告案發日專程買禮物到apm向女友「箍煲」,惟卻遭事主阻撓。被告表明買刀只是想嚇走事主,「由頭到尾都唔知拮到嘢」,看見事主流血時感到驚慌及自責。控辯雙方今日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 9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