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電盈七營業員涉騙佣金

電訊盈科營業員疑與同黨設立犯罪「總部」,涉嫌專門炮製電盈及其他電訊公司之虛假銷售定單,更將有關定單提供予多名電盈營業員,讓他們轉交公司賺取更多佣金。廉政公署最終成功搗破「總部」,除檢走四百餘份虛假銷售定單外,更揭發電盈於事件中共被騙四萬七千餘元佣金。涉案七名電盈營業員被控串謀詐騙等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四男三女被告依次是梁偉謙、梁凱慧、郭靜敏、西遠寺龍也、鄭慧敏、溫偉濂及吳偉強,年齡介乎二十至四十一歲,案發時俱為電訊盈科有限公司(下稱電盈)的營業員,七人否認三項串謀詐騙罪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案情透露,首被告與兩名同黨於○八年初,租用大角咀一工業大廈單位作「總部」,用以填寫電盈及其他電訊公司的虛假銷售定單。首被告除從不法分子購入他人資料及他人信用卡,作偽造銷售定單用途外;亦透過互聯網的特定方程式,製作虛假的身份證號碼,然後配以虛構姓名及地址等。

租工廈作犯罪總部被搗破

另外,三人為了通過公司核實程序購買了流動電話預繳智能卡,作為虛構訂戶的電話聯絡號碼,然後三人輪流扮作相關訂戶接聽核實資料的來電。惟廉署於同年四月成功搗破「總部」,將首被告及兩名同黨拘捕,更檢走大量文件,包括四百卅五份虛假個人資料的銷售定單客戶副本、二百九十張流動電話預繳智能卡及多張別人的信用卡等。

廉署亦先後拘捕其餘六名被告,發現部分被告在首被告協助下,於案發的○七年十二月至○八年四月,先後向電盈呈交合共五十五份虛假的銷售定單,作為向主管「交差」及騙取佣金,涉騙佣金共四萬七千元。

案件編號:DCCC 95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