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銷電話守則 三公司實施

【本報訊】電訊管理局就人對人促銷電話制訂實務守則,規定致電者顯示來電號碼、維持內部拒收電話名單,以及設立能有效處理取消接收要求的機制,現時已有三間公司和業界組織實施該自願性守則,另有數間亦表示有意實施。

反濫發訊息工作小組昨舉行第三次會議,討論打擊濫發電子訊息的措施,會議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蘇錦樑主持。小組成員在會上獲悉《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自○七年十二月實施後,拒收訊息登記冊運作暢順。截至三月底,三份分別拒收傳真、濫發短訊和電話預錄訊息的登記冊,合共有超過二百零六萬個號碼登記。電訊管理局作為條例的執法機關,共發出一百九十四封警告信及一份執行通知,涉嫌違反條例的整體數字下降。

會議亦討論了香港和海外濫發電郵的最新情況,並檢視其他先進經濟體系執行反濫發訊息法例的情況,以及香港與國際間打擊跨境濫發電郵方面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