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立法 強制減用水

【本報訊】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水資源管理,有議員批評水務署更換及修復水管計劃成效慢,認為應增加誘因,令市民珍惜用水。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當局除了研究提供誘因,亦不排除立法強制市民減少用水。

水務署署長馬利德指出,市民每日人均耗水量達一百三十公升,沖廁水量亦有九十公升,顯示市民用水偏多,而為減少水管滲漏和爆水管,該署已展開更換及修復水管計劃,預計二○一五年之前完成。

但立法會議員陳鑑林質疑計劃成效,認為應先更換舊區水管。議員梁家傑則建議政府增加誘因,鼓勵市民珍惜用水。林鄭月娥表示不排除兩線並行,一方面提供誘因,另一方面強制立法,當局並正審議能源效益實務守則,因守則推行了十年,但只得政府建築物跟從,所以環境局認為應立法。她又強調,市面上沒有太多能源效益標籤產品供市民選擇,現階段不是立法時候。

舊區居民抗議重建假諮詢

委員會又討論啟德發展,議員涂謹申說,政府曾承諾在啟德預留土地協助安置受鄰近市區重建影響居民。不過,林鄭月娥表示,啟德目標並非協助鄰近地區重建。

而在立法會外,一批舊區居民請願,抗議市區重建策略檢討是假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