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曾蔭權宣布與余若薇就政改方案舉行電視辯論,很多人從口才、辯思角度出發,認為余若薇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牙尖嘴利,雄辯滔滔;而煲呔曾表達能力不算犀利,且「唔襟激」,故此判定「煲呔輸梗」。
儘管筆者原則上不贊成曾蔭權與余若薇辯論,因余若薇是毫無法理依據的「公投」始作俑者,沒有必要抬舉她的身份、助長她的威風,但既然曾蔭權「一言既出,駟馬難追」,只好在技術層面去探討辯論結局。筆者認為「曾余辯論」是余若薇必輸,理由是:「邪不能勝正」。
第一,香港實行「一國兩制」,「一國」是「兩制」前提,既然人大常委會於二○○七年十二月就香港二○一二年兩個選舉的產生辦法作了原則上的憲制性決定,港府據此「度身訂造」、嘔心瀝血推出民主成分有所增加的政改方案,只屬技術層面的操作。余若薇們反對並企圖否決這一方案,實質是「向北京說不」!曾蔭權在辯論中手握兩大王牌:一是有人大常委會憲制決定為「尚方寶劍」;二是數字顯示政改方案的確比現行格局民主成分有所增加。余若薇在法理方面輸晒!
第二,人大常委會在二○○七年十二月訂出香港雙普選時間表,立法會是二○二○年可以普選。換言之,功能組別存廢是下下屆特區政府才處理的事,本屆政府權責只到二○一二年,根本沒有可能越俎代庖。在這問題上,余若薇也是理屈詞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