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筍工招聘爆貪污醜聞

【記者陳素貞報道】漁農自然護理署今年一月中公開招聘兩名漁業主任,在三萬七千元月薪的吸引力下,共有五百二十六人應徵,即二百六十三人爭一個職位,競爭激烈,期間更傳出貪污醜聞,有招聘委員會的遴選成員捲入貪污指控,遭人向特首辦舉報涉嫌收受利益,向一名應徵者透露面試內容。行政長官辦公室證實接獲舉報,已將個案轉交廉政公署及漁護署跟進。

漁護署漁業主任一職,月薪介乎三萬六千七百四十元至七萬三千五百元,屬公務員職系,共吸引到五百二十六人申請。據悉,申請者包括漁護署現職的員工,漁護署對上一次招聘漁業主任是在○八年十二月。

高級主任疑洩面試內容

行政長官辦公室證實本月十日接獲一封舉報電郵。據悉,舉報人在電郵內聲稱親耳聽到一名高級主任向一名漁護署督察自稱是招聘委員會的遴選成員,並向該督察透露面試內容,聲稱會確保對方成功獲取錄,更見到有人將一個公文袋交給該名高級主任,因此,懷疑有人進行利益輸送活動。舉報人並表示,同時亦有向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及漁護署署長投訴。

漁護署回覆本報查詢時不肯證實被投訴的高級主任是否在涉事招聘委員名單內,以及甄選應徵者的工作何時完成,僅稱漁業主任遴選工作現正展開,不便透露招聘委員會的成員名單及數目,以免影響遴選程序。

漁護署強調,招聘委員會成員的組成須按照公務員事務局的招聘指引訂定,各成員亦須在面試前申報與申請人的利益關係,以確保遴選過程在公開及公平競爭的原則下進行。就有關舉報個案,會按既定指引跟進。

漁業主任應聘條件需具備本港大學頒授的應用科學、自然科學或農業經濟學等學歷,並需具有三年相關工作經驗,主要職責是負責與動物或牲畜護理、植物保護或農業化學有關的研究或諮詢工作。該職位的工作亦包括負責農業經濟、發展及推廣;食品批發市場的規劃及管理工作,以及有關法例的牌照及執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