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強姦女童積犯重囚七年半

【本報訊】自稱與黑幫有聯繫的男積犯,藉詞「幫執屋」會付報酬為名,誘騙十二歲女童上門性交,另外並強姦陪女童前來的剛滿十三歲女友人。涉案被告劉錡(五十四歲)早前在高院承認一項自稱三合會會員、兩項於去年六月十三日與未滿十三歲女童C非法性交,及一項在同月十五日強姦剛滿十三歲女童W等罪。

法官昨日判刑時嚴斥被告藉黑幫淫威,操控兩名年幼女事主,犯案時更無用避孕套,行為可恥,遂將他重囚七年半。

法庭上並且引述報告,透露兩名女事主事後身心受創傷,並怕遭人尋仇。

案件編號:HCCC 37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