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女爆杯傷人囚26月

一名於香港大學修讀英文的哥倫比亞籍女子,早前與男友到中環酒吧消遣,因外出吸煙,座位被兩名香港女子霸佔,雙方發生推撞爭執,期間哥籍女子涉嫌以酒杯擊傷其中一名港女面部,令廿八歲的港女面上留下一條十四厘米長的永久疤痕,哥籍女子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意圖傷人罪,而其任職銀行的丈夫亦願向受害人賠償卅五萬元,法官最後判被告入獄廿六個月。

現年廿八歲的哥倫比亞籍女被告Tavera Veloza Angela Sirley,昨承認一項意圖傷人罪,控罪指她於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凌晨,於中環雲咸街Dragon-i酒吧惡意傷害中國籍女子陳凱嘉(廿八歲)。

怒睥再用白酒淋頭

控方案情指,被告與男友到Dragon-i飲酒及將手袋放於座位下,之後二人外出食煙,受害人則與表妹到酒吧慶祝生日,見座位空置遂坐下,叫了兩杯雞尾酒,被告折返見座位被佔大怒,即時以英語質問「你做咩霸我個位」,受害人未有理會並欲與表妹乾杯時,突遭被告撞手臂令酒杯飛脫掉在地上,兩女互相怒視。

侍應見狀再向受害人遞上兩杯酒,此時被告手持酒杯將白酒淋在受害人頭上,隨即將酒杯擊受害人左面頰,受害人即時血流如泉,被告欲離開時被酒吧保安截停。

受害人送院左面頰要縫針,由額頭至面頰留下十四厘米長的永久疤痕。

剛於五月九日結婚

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日與男友飲下半瓶白酒,外出吸煙後發現座位被佔,激動下才犯案。被告與任職銀行界的男友於今年五月九日結婚,他對案發時不在女友身旁深感羞愧,並願向受害人賠償卅五萬元,若被告被判囚便要請傭人照顧被告與前夫的一對女兒,望法官考慮被告後悔及自願賠償而予以輕判。

法官判刑指出,被告與受害人當時均有飲酒,受害人霸佔被告的座位後並無道歉,惟被告情緒過分激動而犯本案,事件令受害人左面頰留下十四厘米長的永久疤痕,法官指受害人十分年輕,傷疤必對她影響深遠,而意圖傷人最高刑罰可囚終身,但考慮被告無案底、認罪及賠款35萬元,終判囚廿六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36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