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課堂乏監管兩小時「速成」

現時本港有六十三間開辦保安培訓課程的認可機構,過去三年發出超過十一萬張保安員證書。目前規管保安培訓課程修業期不可少於十六小時,一般課程為期兩天,不過本報過去曾直擊有培訓班竟在一日之內「上堂兼考試」,僅上兩小時可取得證書,質素可想而知。

本報揭發考試兒戲

本報記者曾嘗試報讀保安培訓課程,發現講者教授的不外乎為普通常識,例如遇上火警須以滅火器灌救,不要用水;遇緊急事故需報警求助,勿自把自為;遇陌生者進入大廈,需查問到訪因由等。更有急於辦證的學員,竟可中途加入,毋須聽完課程,便可往隔壁房間的「試場」赴考。

機構職員還會唱讀首三題題目答案,然後離開,全程並無「考官」監考,且赴考學員座位相近,隨時可「參考」鄰近學員答案。至於試題內容為選擇題且為普通常識,只要留心作答,便可取高分。職員亦會充當改卷員,即時指出錯處,讓學員更改,最後可輕鬆獲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