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官促廉署查理大副教授

【本報訊】香港理工大學紡織及製衣學系副教授區健勳,涉嫌在九七至九九年間向理大騙取近五十萬元租屋津貼,裁判官昨於九龍城法院雖裁定他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不成立,但指區聲稱將涉案單位當禮物送予情婦,但卻有文件顯示他曾出售該單位,故認為事件疑涉及使用虛假文書和妨礙司法公正,促請廉政公署作進一步調查。

裁判官認為被告區健勳(六十歲)替涉案單位轉名及遞表申請租屋津貼的時間上非常可疑,但單憑這點不足以令舉證達致毫無疑點,故裁判官雖不接納辯方案情,但仍裁定被告脫罪。

辯方隨即申請堂費,但遭裁判官否決。裁判官反指,被告聲稱只是將涉案單位當禮物送給情婦,但最終又出現交易文件,當中或疑涉及使用虛假文件及妨礙司法公正,故促請廉署進一步調查。

單位轉讓給情婦再購回

案情指,被告在九五年六月與情婦詹楚麗以五百二十萬元購入涉案的沙田湖景花園某單位,再與同事袁進華「對租」。被告在九七年七月底,突然將單位轉讓給詹,但詹實際上不用付錢。兩天後被告便以該單位向理大申請租津,領取每月二萬八千元。詹其後又於九九年三月,以三百萬元將單位售回被告,讓他申請「居所資助計劃」。

案件編號:KCCC 32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