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業電台賣廣告時段給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宣傳爭取普選遊行,並接受民建聯贊助,合辦深宵節目「十八仝人愛落區」,被指涉違反電子媒體不能賣政治廣告的規例。廣播事務管理局近日收到不少市民投訴,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蕭如彬表示,廣管局會就投訴展開調查,完成後向公眾交代,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昨日決定下月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此事。
蕭如彬說,廣管局在收到有關商台接受政黨賣廣告及贊助節目的投訴後,會展開調查,預計在一至兩個月內可就投訴作出初步結論,屆時會將結果向外公布,並提交立法會討論。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李永達昨日要求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商台風波」,得到大部分委員同意。匯賢智庫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指出,電子傳媒不能賣政治廣告的規定過時,立法會應邀請相關人士公開討論,以重新檢視現行法例是否恰當。事件主角民建聯議員及劉慧卿均發言支持檢討現行法例,委員會最終決定在下月召開特別會議,以趕及休會前討論事件。
有市民去信立法會表示,委員會主席譚偉豪在○八年立法會選舉前曾在有線電視播放宣傳短片,被當時的競選對手莫乃光告上法庭,指他涉違規利用電視廣告作宣傳,故譚偉豪不宜主持檢討政治廣告規例會議。劉慧卿昨日亦要求譚避席會議,不過遭建制派議員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