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史上最大宗的打鼓嶺大埔田村三億元可卡因毒品案,被控販毒的該村村長及他五名親友,昨再解往粉嶺法院提訊。控方更透露,警方原來在事發日上午,已首次帶村長到涉案村屋搜查,惟當時未有發現,並一度以誤導警員罪拘捕村長;同日晚上再突擊搜查村屋始發現涉案毒品,懷疑期間有人將毒品搬到天台藏匿。
本案六名被告昨繼續分兩案提訊,被告分別是村長彭月雲(下稱彭)、妹彭玉帶、妻凌原湘、弟婦羅菊花、弟彭安發及男友人劉天送(下稱劉),眾人被控今年四月廿四日在大埔田村卅九號村屋天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販毒。裁判官將案押後下月十四日再訊,除了村長、其妻及妹繼續還押監房看管外,其餘弟弟夫婦及男友人則獲准保釋外出,案件並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控方昨庭上透露案情指,警方在事發早上曾帶彭回村屋搜查但無所獲,彭一度因涉誤導警員而被捕,其後獲保釋;惟警方當晚十時許再到村屋突擊搜查,即在天台發現涉案廿六箱毒品,其中六箱置於天台入口,彭妹及彭妻當時亦身處天台。控方續指劉當日雖不在現場,惟證據顯示劉與彭一家關係密切,雙方經常在村屋見面。警方當初接獲失蹤人口報案時,劉亦與彭身處村屋,屋內牆上更有劉的掌印,故反對眾被告保釋。
除了彭外,其餘五名被告均申請保釋,其中彭妻及彭妹律師指稱天台門沒上鎖,任何人可自出自入、而彭亦曾向警方表明有關毒品早於二月已搬到天台,加上彭妻事發日大部分時間都在醫院陪伴因車禍受傷的六歲幼子,故並無證據顯示彭妻、妹搬運過毒品。律師又指彭妻的另一名十一歲長子現由社署看管,故她希望獲保釋照顧兩名兒子。
惟裁判官最終只批准村長的弟弟夫婦以現金五千元保釋,而劉則以現金及其妻的人事各二萬元保釋,三人均不准離港。
案件編號:FLCC 958、96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