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泳池再揭救生員煲手機

【本報訊】上周六發生女學生遇溺的斧山道游泳池,有泳客指救生員「睇漏眼」延誤救人,認為康文署責無旁貸,昨有市民指稱,去年曾目睹該泳池有救生員當值時講手機超過十分鐘,雖然向主管投訴,但獲覆閉路電視無攝到而敷衍了事,認為康文署監管不力。

只稱攝錄影不到

據讀者姜小姐稱,去年一月十八日下午陪女兒到斧山道游泳池習泳時,親眼目睹一名救生員在瞭望亭用手機通話,時間超逾十分鐘,即時向姓趙主管投訴,但對方翻看閉路電視後,表示未有拍攝到有關情況,她再向康文署投訴,但只回應會跟進,惟最後不了了之。

康文署昨證實曾接獲有關投訴,已展開調查,卻死不認錯,指稱無確實證據顯示投訴屬實。該署並稱根據指引,救生員當值時不可使用手機。

至於遇溺的十三歲女學生陳穎心,生前就讀新蒲崗李求恩紀念中學中二班,校長賴炳華表示,昨在早會已為穎心進行追悼儀式,他指穎心是同學眼中的「開心果」,平易近人,樂天而常帶笑容。校方亦安排社工向全體同學輔導,有兩名與穎心同班的同學情緒較激動。

穎心的父母昨到殮房認屍,神情哀傷。陳父指一定會追究救生員疏忽,但目前需先辦理好喪事。

意外發生於上周六,穎心偕友在嬉水池游泳時遇溺,有泳客指曾向附近的救生員揮手求救,但未被察覺,其後要向較遠的救生員呼叫,兩分鐘後始將穎心救起,可惜送院後不治。泳客質疑救生員疏忽「睇漏眼」及「救得太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