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保安無端被控無牌擺賣,食物環境衞生署懷疑「屈控」事件又生一例!一名地盤保安員疑同意小販將外賣飯盒送入地盤,遭食環署以無牌小販拘控,其後卻因證據不足改控阻街罪名。立法會議員直指食環署做法大有商榷餘地,認為當局應在掌握充分證據才提出檢控,以免「屈錯」良民。
無端惹禍的歐先生任職保安員,駐守添馬艦新政府總部建築地盤。歐指每日午飯時間,附近茶餐廳便會以手推車將外賣飯盒運往地盤門口,供工友領取。事發當日,食環署職員到場巡視,為免工友「冇飯食」,歐遂着茶餐廳東主將飯盒推至地盤門口。
豈料,食環署職員突然掩至並「拉人封飯」,更誣衊歐賣飯,「個老闆已經即場認咗啲飯係佢嘅,而且一睇我着住制服就知我係保安啦,咁都屈我!」未幾,該署職員又改口控以阻街,「明知唔係我賣飯就告我阻街,啲嘢都唔係我嘅,點阻街呀?」
記者曾實地了解,發現茶餐廳東主約於上午十一時半便會推着飯盒抵達地盤,未幾即有食環署職員到場,並大聲告誡,「你哋唔好將啲嘢(盛載飯盒的發泡膠箱)亂咁放呀,如果唔係就拉你㗎!」職員大約逗留十五分鐘後離去。
歐表示食環署職員幾乎每日午膳時間到場「監察」,對送外賣與賣飯情況瞭如指掌,不滿無端「被屈」,「官字兩個口,我哋啲小市民根本冇得同啲官鬥,如果係咁打官司,想唔攞綜援都幾難!」歐為免小事化大,最終選擇認罪,被判罰款二百元。
「保安同啲飯有乜關係?點解啲飯擺喺度要告個保安?係咪求其咗啲?」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認為,事件中食環署的做法大有商榷餘地,直指打擊非法販賣不力,容易冤枉良民,促當局加強巡查並搜集足夠證據,以取締真非法販賣活動。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坦言,小市民通常「怕麻煩」,寧願被罰款了事。不過,黃認為倘有足夠證據證明自己清白,便應該據理力爭,「總唔能夠隨街執啲嘢認係自己阻街㗎嘛!」
食環署發言人未有就保安員不滿「被屈」一事回應,只重申該署職員會依法巡查,倘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並指任何人如無合法解釋而在公眾地方留下任何物品,並造成阻塞或不便,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五千元或監禁三個月。
記者 蕭智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