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旺角嘉禾大廈○八年八月發生五級大火,消防隊目蕭永方(四十六歲)奮勇進入火場救人終告殉職。蕭的同居女友盧秀欄獲法援,早前入稟向代表消防處處長之律政司申請僱員賠償約一百六十萬元,案件昨於區院提訊,法庭批准雙方可索閱社會福利署就事件進行之調查報告,另要求雙方期間以書信形式進行商議,案件押後再訊。
另一名於本年三月在長沙灣麗昌大廈四級火中殉職的消防隊目楊俊傑(四十七歲),其家人昨獲政府「向捨身救人者家屬提供經濟援助計劃」發放三百四十萬元。而嘉禾大廈五級火殉職的蕭永方及消防員陳兆龍(廿五歲),在○八年獲追頒金英勇勳章。
案件編號:DCEC 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