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創校逾百年的培正中學,指舊校友兼廣州市前副市長梁尚立在內地搶先註冊「培正」商標從事教育工作,有影射「培正」之嫌,要求法庭頒令禁止梁及其關聯公司續用「培正」名義辦學。法官昨書面裁定培正中學勝訴,頒令禁止梁等人使用「培正」名義及校徽,又令梁須在廿一天內到公司註冊處更改學校名稱。
本案原告為廣州市培正中學及管理港澳培正中學的香港浸信會聯會;被告則包括梁尚立、由澳門前特首何厚鏵堂兄何厚煌及何善衡之子何子棟成立的中國培正教育基金有限公司、CPZ Education Net Limited,及中國培正商學院基金會有限公司。
原告指梁九十年代為廣州市培正中學董事長,提出開辦「培正商學院」,後輾轉改名為「廣東培正學院」,當時獲董事會及校友支持。梁後來申請註冊「培正」校名及校徽,私自成立各被告公司成為商標持有人,更與地產商私下商討合作,在樓盤開辦培正分校為樓盤招徠,原告不滿。原告遂在香港及內地商標註冊部門要求撤銷梁就「培正」商標註冊。
雙方在內地的訴訟,去年獲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原告勝訴。在港的案件今年三月開審,被告一方缺席聆訊。
案件編號:HCA 94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