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聆訊 星展高層「失憶」

【本報訊】香港金融管理局去年底宣布首宗違規銷售雷曼產品處分個案,判處一名前星展銀行職員停牌三個月,一度震動整個銀行界。但星展行政總裁葉約德在相隔短短五個多月後,竟對立法會雷曼事宜小組委員會聲稱「唔記得」該宗個案的內容,引起議員嘩然,質疑葉「講大話」迴避問題,多次提醒她是在宣誓下作供。葉最終仍堅持「失憶」,否認有發假誓或作假證供。

金管局於去年十一月公布,前星展職員梁慧茹因未有向客戶披露及解釋產品風險,以及未有按銀行內部管控程序為客戶填妥風險披露聲明,被判停牌三個月。議員涂謹申在昨日聆訊追問葉約德該宗個案的詳情,葉表示因要覆核二千七百多宗投訴,故記不起該個案的所有詳情,其後更要求即場徵詢律師意見。

葉約德被警告說謊要坐監

涂謹申強調,該個案是雷曼爆煲後全港第一間銀行、第一位職員的第一宗處分個案,葉約德理應「一生難忘」、「發夢都記得」,怒斥「唔會問咗法律意見之後先話記得與唔記得㗎?如果係咁嘅話,你係講大話,你要坐監㗎!」期間小組主席何鍾泰亦提醒葉約德是在宣誓下作供,指她一再推說以書面答覆的做法「好難接受」。有關質詢最後進行了約十七分鐘,但葉最終仍是說「唔記得」。

另一議員甘乃威指出,有苦主向星展表明只可承受中低風險及要求保本投資產品,最後仍購入不保本的「星債」,質疑星展「靠呃」。葉約德否認有欺騙客戶,反指若沒有存款保障計劃,客戶儲蓄也可能因銀行倒閉而盡失。小組稍後會再次傳召星展代表作供。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十八條,任何人在研訊上蓄意給予虛假回答,即屬犯罪,最高可判罰五萬元及監禁兩年。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稱,有關罪行須由律政司司長提出檢控,然後交法庭裁決,並非由立法會說了算,又指要斷定證人是真善忘還是假失憶,在法律上有一定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