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立法會與我何干?

近半市民不滿立法會表現,各幫各派各自「解畫」。「民主」派稱是由於功能組別議員不代表民意,「建制」派則稱是由於「民主」派做騷不做事。

我認為市民最大不滿是立法會幫不了忙,愈來愈找不到選議員跟他們生活何干。以人口過百萬的港島區為例,○八年立法會選舉僅二十多萬人投票;不投票的七十多萬人口中,除了不符選民資格的兒童和新移民,大部分是有資格但不作選民登記,或登記了卻不投票,他們問:投票有用嗎?

不少投票人士亦感覺立法會作用不大,卻認為橫豎選甚麼議員也沒實際作用,倒不如選人進去搞事搗亂,叫煲呔曾及一眾庸官不好過,總較付鈔睇騷划算。可是,粗口騷、擲物騷已反覆上演,連立法會保安員都為此負傷入院,有用嗎?不濟的曾政府可有絲毫改善?

亦有人投票只為期望選一把聲音抗衡政府、抗衡中共;但選了「聲大夾惡」的議員,能改變香港屬中國的事實嗎?能阻擋內地對香港人生活各環節的影響嗎?不少人的心結是抗衡不了亦得抗衡,寧選無能為力的「民主」派,至少可以不記名向中共說自己不甘心、不情願。

香港不甘心、不情願的人多的是,但仍相信投票能改變現實的卻愈來愈少。愈來愈多人問:連五十萬人上街所改變的現實,都只不過是由更不堪的煲呔曾來代替老董,四年才一次集體投票真的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