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精良裝備採購仍繁複

【本報訊】長沙灣麗昌工廠大廈四級火後,立法會議員曾批評採購消防裝備時間冗長,保安局及消防處提出四項加快採購程序措施,料可縮短約一年,但新措施對複雜且昂貴的系統如無線電通訊系統,則未必適用。

隊目殉職仍在查

保安局及消防處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消防處仍調查麗昌四級火成因及消防人員死傷原因,之後警方會進行獨立調查,向死因裁判官提交報告,由死因庭調查殉職消防隊目楊俊傑的死因。

當局指,更換消防裝備需經多個步驟,規格相對簡單而有現貨的裝備,一般可於六個月完成,但首次購買或需大幅更改採購規格的裝備,採購程序較長,以消防車為例,獲撥款後由擬定規格至付運,連測試及訓練,約需二十七至三十六個月。

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去年討論採購救護車時,港府已表示會縮短白車的採購程序,採購消防裝備亦會採類似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