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大埔田村三億元可卡因毒品案中被捕的該村村長,被控以一項販毒罪名,昨被解上粉嶺法院提訊。控方在庭上證實此案涉及有人失蹤,而被告於警誡下則披露,今年二月尾曾有一名不知名男子將毒品運來交給他看管,且給予他卅萬元現金作報酬。裁判官下令將被告還押警方看管直至下周一,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被告彭月雲,現年五十三歲,報稱售貨員,控罪指他於今年四月廿四日,在打鼓嶺坪輋路大埔田村卅九號天台販毒。控罪書上被告報住的地址則是上址二樓單位。被告蓄有一頭卷曲頭髮及戴眼鏡,昨身穿黑衣黑褲應訊,他外表斯文,中等身材及有「大肚腩」,在犯人欄應訊時表現鎮定,惟神情憔悴。他一直專心聆聽控辯雙方陳詞,但就未見親友到庭旁聽。
控方在庭上透露,警方在上址天台搜出共廿六個紙箱,發現共有三百七十二磚可卡因,每磚重量是一公斤,另外亦搜出多款不同的毒品包裝工具。
被告在警方警誡下,最初表示「幫朋友儲存,收取五千元一公斤」,之後又指稱,「二月尾有不知名男子運送批毒品畀我,畀咗卅萬元現金」。
控方鑑於此案涉及失蹤人口而且案情嚴重,申請將案押後至五月三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並反對被告於期間保釋,要求將他繼續收押由警方看管。辯方並無提出保釋申請,亦不反對控方的申請。裁判官下令被告收押至下周一,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案件編號:FLCC 95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