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昨宣布行政會議通過立法強制停車熄匙,本月二十八日會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首讀。條例草案訂明將來停車不熄匙,俗稱黃腳鱲的交通督導員可向違例司機發出定額罰款三百二十元的告票。當局聲稱為平衡各方利益,「搵食車」豁免範圍獲擴大,並參考外國經驗引入一小時可享有三分鐘「唔熄匙」寬限,不過結果卻換來兩面不討好。環保團體炮轟當局「整色整水」太多豁免,政策形同虛設;有職業司機則指該政策令業界產生極大反感,不排除有激烈抗爭。
停車熄匙早於二○○○年已提出研究立法,兩年前始推出諮詢文件,當時引發運輸業界激烈回響。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昨宣布交通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草案會於今日刊憲,並於本月廿八日提交立法會首讀。他指,立法會稍後會召開法案委員會,期望透過委員會能建立平台,凝聚市民及業界的意見。
政府消息人士承認,就停車熄匙立法,仍未能獲得統一聲音,特別是職業司機的反響較大,但聲稱坊間民調有七、八成市民支持,較去年出台的膠袋徵費的六、七成高。最新提交的條例草案,除向的士、小巴等「搵食車」作出讓步,擴大豁免範圍外,當局年前亦前赴加拿大考察,採納當地提供一小時內有三分鐘緩衝期的做法,劃一向所有司機提供寬限,好讓他們可短暫等人、接人或身體不適時「着車」休息。
消息又指,現時日本、新加坡、美國及加拿大均立法停車熄匙,但只有加拿大個別省份如多倫多,在酷熱天氣時提供豁免,最近當地亦正檢討取消有關豁免範圍,故當局認為採用「三分鐘」政策更為恰當,即使酷熱天氣警告生效,停車亦要熄匙。
不過,發言人強調,條例是針對司機,承認可能存在漏洞,例如當個別車輛即將「超時」前更換司機,甚至刻意將車輛駛往其他街道繼續「着車」,避開執法人員的耳目;或安排假乘客登上紅色小巴及非專利巴士等,惟當局認為難以相信會發生類似的情況。
環保組織「長春社」理事熊永達批評,「停車熄匙時有三分鐘寬限,等如放晒小巴、的士、旅遊巴司機咁滯,如同讓步!」他擔心讓步後會增加執法人員執法的困難,「執法人員點樣睇得晒咁多架車。」
城市大學應用物理學(大氣科學)講座教授陳仲良則認為,停車熄時教育意義大於實際意義,只能解決繁忙商業區內行人吸入路邊廢氣的問題,長遠政府必須提供誘因吸引巴士公司淘汰歐盟前期及一、二期型號的巴士、設立低排放區、推動使用電動車,以及要求車輛使用更環保的汽油等,在城市規劃上則必須限制屏風樓,防止污染物積聚,才能徹底解決空氣污染。
「地球之友」總幹事劉祉鋒亦指,香港的空氣污染物主要來源為重型車輛及歐盟前期車輛,停車熄匙只是改善香港空氣污染的其中一小環,實際作用有多大,連政府也未能提供具體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