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三年未拆屋署失職

危險招牌「危掛」三年未拆,屋宇署被指失職!潘女士為旺角通菜街一唐樓業主,約於三年前已發現鄰廈有食肆佔用唐樓地舖舊招牌,將之加大及改建。潘即時向屋宇署反映,雖獲證實招牌屬即時取締類別,惟因對方申請上訴,拖延至今仍未取締,「咁樣即係變相縱容啲人拖延(清拆)啦!」

屋宇署發言人承認,早於○七年十月已接獲有關投訴,調查後確認有關招牌屬即時取締類別僭建物,已要求擁用人清拆,惟對方於同年十一月提出上訴,該署需待有關程序完成後才可採取跟進行動。至於被指拖延處理及取締不力的指摘,發言人則未有正面回應。

油尖旺區議會房屋事務及大廈管理委員會委員陳文佑狂轟部門「離譜」,讓違例者透過司法程序拖延命令,「既然係即時取締類別,有乜理由畀佢拖咁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