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袋藏嬰屍案17歲女生還押

【本報訊】十七歲會考女生涉嫌殺嬰案,警方昨押解剛出院的女被告到九龍城法院提堂。控方指,被告當日自行接生及替剛誕下的男嬰剪臍帶,但男嬰在出生數分鐘後停止郁動,她在驚惶下將男嬰放入手袋及前往找男友,她的男友報警揭發案件,她的男友因此不知情。裁判官基於被告目前情緒低落,下令為她索取精神報告,她要還押懲教署看管,案件於兩星期後再提堂。

自行接生剪臍帶

被告賴彩螢原定於四月三日提堂,但她當時仍在屯門醫院留醫及要接受觀察,故延至昨日才首次被解到法庭提訊。被告紮馬尾,身形略胖,在庭上神情呆滯。控罪指,被告於三月卅一日,在屯門山景邨的住所內故意沒有即時照顧她的嬰兒,導致該不足一歲大的嬰兒死亡。

控方稱,被告當日曾向男友聲稱「肚痛」,惟未獲男友理會,其後誕下涉案男嬰。被告自行接生及為她的男嬰剪臍帶,男嬰初時仍有郁動及呼吸,但數分鐘後已沒有哭聲及無郁動。她驚惶失措,於是將男嬰放在手袋內,並前往找男友。她的男友則通知朋友及報警,她的男友因此對整件事件毫不知情。男嬰送院後證實死亡。

控方表示,被告於去年曾涉及不誠實案件而遭警司警誡,基於案情嚴重,故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沒有為被告保釋申請,但指她目前情緒低落,故要求為她索取兩份精神報告。

裁判官把案押後至四月十九日轉交屯門法院再提堂,以待警方繼續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下令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並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報告。另外,被告仍拖欠四宗港鐵違例案件的罰款,法院屆時會再處理。

案件編號:KCCC 143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