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吻女泳客教師輕判守行為

【本報訊】廿四歲女子獨自在九龍公園泳池游泳期間,自稱是游泳教練的中年男教師,自動向她請纓協助她改善泳術,女子欣然答應並交換電話號碼,豈料在池中練習閉氣潛水時,男教師卻無端輕吻女方臉頰,女子受驚即時游開,他竟大膽再上前要求「錫多次」及致電約會,女子即時拒絕,事後與男友商議後報警。男教師昨於九龍城法院應訊,獲控方不作起訴,但法庭要他自簽二千元守行為一年,另支付五百元堂費。

四十七歲男教師江天持,原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於去年十二月廿一日在九龍公園泳池內,普通襲擊一名廿四歲馮姓女事主。

「錫多次」 邀飲杯嘢

控方案情指,女事主事發晚上八時獨自在池內游泳,自稱為游泳教練的江主動上前,表示可改善她泳術,期間二人交換電話號碼。之後二人在池內練習潛水時,江無端伸手輕撫女方臉頰並輕吻,事主受驚游到泳池另一端,不料江再上前,要求「錫多次」及相約之後「飲杯嘢」,事主拒絕並離開。當她離開泳池後,竟收到江來電相約到附近餐廳見面,事主有應約,惟逗留約十分鐘離開,她當晚將被吻一事告知男友及報警。

案件編號:KCCC 70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