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牌制趕絕殘疾人院舍

現時全港共有五十四間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合共提供二千九百個宿位,但私營殘疾人士院舍一向毋須領取經營牌照,政府無法監管。政府決定推行殘疾人士院舍發牌制度,參考現行安老院舍牌照監管模式,透過立法規定殘疾人士院舍須符合規定質素及消防安全等,才可獲發經營牌照。不過,業界批評提高質素變相迫使院舍加價或結業,更會逼走貧窮的院友,估計最少有兩成院舍因而結業。

政府四年前已籌備殘疾人士院舍發牌計劃,規管私營殘疾人士院舍以確保其服務質素,社會福利署四年前曾推行私營殘疾人士院舍自願登記計劃,只要符合屋宇安全、消防安全、一般管理及保健護理等規定,便可參加。但現時五十四間私營殘疾人士院舍中,至今只有六間參加計劃。

建議收納逾五人須領牌

勞工及福利局昨向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提交《殘疾人士院舍條例草案》的進展文件,指會參考《安老院條例》規管安老院舍的模式,透過《條例草案》規定院舍須申請牌照經營,而有關院舍必須符合人手及空間要求、保健及安全等規定,否則會被罰款甚至撤銷牌照。

當局初步建議,殘疾人士院舍收納超過五名年滿六歲的殘疾人士,便須申領牌照,而針對計劃將涵蓋不少收納體弱多病或患有老年精神科疾病院友的安老院,以及盲人護理安老院既屬殘疾人士院舍亦屬安老院類別,當局並不鼓勵院舍經營者同時為殘疾人士及長者提供服務過於分散,建議日後每間院舍只能受安老院或殘疾人士院舍其中一個牌照規管。當局將於今個立法年度內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進行審議。

入住者領綜援無力負擔

全港殘疾人士復康院舍協會主席李若瑟批評,發牌制度變相迫使院舍增加投資提升質素,院舍會透過加價以彌補成本增加,但現時入住院舍的殘疾人士絕大部分是領取綜援,根本難以負擔高昂院舍費用,「佢哋只係夠錢食麵包,你整個蛋糕出嚟根本無人夠錢食」。他認為措施是扼殺業界生存空間,不應硬性將安老院模式套入殘疾人士院舍,「老人家都會有積蓄住好啲院舍,殘疾人士就未必會」,估計會有兩成私營殘疾人士院舍會即時結業,促請政府應考慮向院友提供津貼或增加買位比例,解決津助院舍輪候時間過長問題。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張國柱亦憂慮,計劃實施後不少院舍可能要按規定減少宿位,但人手比例則要增加,令成本提高,個別院舍更可能要遷往其他地點經營,相信會引發更多私營院舍結業,變相令更多人轉移輪候津助院舍宿位,建議政府應審慎考慮業界運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