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青中樂團常任男指揮的笛子演奏家鄭旭,去年底於大埔單位教授一名十四歲女童吹笛時,涉嫌對她擁抱及親吻,結果被警方控以一項非禮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再提訊,被告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五月廿五日審理,未成年的女事主屆時會透過電視聯網系統作供。
卅三歲被告鄭旭,報稱藝術家,被控於○九年十二月廿日,在大埔公路的一個單位內非禮十四歲的女事主。穿着恤衫西褲的被告,昨日由一名女性親友陪同到庭應訊,其後他獲准繼續以三千元保釋外出。他離庭時遇上大批傳媒守候,大方地讓記者拍攝,惟沒有發表任何言論。
由於被告否認控罪,控方鑑於事主未成年,故昨日在庭上申請事主於案件審訊時,可透過電視聯網系統作供,獲法庭批准。
據了解,十四歲女事主乃被告的學生,被告案發時正於涉案單位教授她吹笛,期間被告除涉嫌親吻事主外,還擁抱她,警方稍後接獲舉報而拘捕被告。
資料顯示,鄭旭畢業於香港演藝學院中樂系,獲演藝深造文憑,主修笛子。另外被告亦身兼多項職銜,分別是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竹笛專業委員會名譽理事、香港女青中樂團常任指揮、香港愛樂民樂團團員、音樂事務處兼職導師、香港演藝學院初級音樂課程笛子導師及中樂小組指揮等。
鄭於九五年時,獲邀參與區域市政局的「青年演奏家系列」,舉辦首次個人笛子演奏會,更曾前往內地及歐美多個國家演出,擔任笛子獨奏。
案件編號:FLCC 45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