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已婚婦人與同樣已婚漢大搞婚外情,期間她疑不停向情夫苛索金錢,對方吃不消下拒絕,婦人卻心生一計借自己丈夫過橋涉嫌向情夫勒索,她假扮丈夫向對方發出手機短訊,憤指他「搞大我老婆個肚」致令她要墮胎,藉此勒索情夫卅萬元,否則除公開二人不倫關係之餘,又會找人「教訓」情夫及強姦對方妻女。情夫最初就範存入五萬元,惟婦人未心足再咄咄逼人,情夫最終報警,惟蒙在鼓內的婦人丈夫亦慘被拘捕,事後始揭發真相。
涉案的四十二歲女被告黃雁英,被控一項勒索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提訊。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八月廿二日,在九龍城炮仗街某單位內向男事主X勒索卅萬元。報稱無業、束啡色呈波浪形長髮的被告,身穿鮮紫色衣服獨自到庭應訊,她暫毋須答辯。
控方在庭上只簡單透露被告與事主是情侶關係,事發時她曾發短訊勒索X,否則會公開二人關係,又會派人傷害X及其家人。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四月十四日再訊,以待索閱文件以將案轉往區域法院審理,被告期間續准以現金二千元保釋外出,但不得騷擾任何證人。
據了解,被告與X分別已婚,但仍發展婚外情。被告與X交往後,曾多番向X索取金錢,X因「唔夠錢」而拒絕。被告遂涉嫌假扮自己丈夫向X發短訊,指得悉X與其妻發展婚外情之餘,更令她懷孕,令丈夫要代X養「油瓶仔」,最終其妻要做墮胎手術。
被告假扮丈夫所發的短訊中,又要脅X將卅萬存入一個戶口內,否則會公開X與被告的關係,又會派人毒打X及強姦其妻女。
X收到短訊之後大驚,遂依言將五萬元存入一個戶口,惟被告仍未心息,再扮丈夫向X發短訊道:「仲有廿五萬呢?」X無力支付下惟有報警,警方稍後拘捕被告及被告丈夫。
據悉被告警誡下承認曾發短訊予X勒索金錢,惟其丈夫是毫不知情,其夫亦未曾向X發過短訊;被告又指曾經利用丈夫的銀行戶口收取X的金錢,其夫事後獲釋。
案件編號:KCCC 133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