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有抑鬱症的無業青年聲稱為洩憤,於網上發放「想炸毀曾蔭權間屋」及「非禮感覺好爽」等言論,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四項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昨日再提訊時,被告透過律師承認發出言論只想引人注意,無意付諸實行,又向公眾及受影響人士道歉,希望法庭能給他機會。裁判官遂將案押後至下月七日,以索閱其進一步的背景報告始判刑。
廿四歲被告陳永良,昨透過辯方律師表示已被還押十四天,希望可保釋外出候判,惟裁判官指案情嚴重,繼續將他收押。
辯方昨求情指,心理及精神報告指被告患有抑鬱症,朋友又少,須接受治療。被告事後已十分後悔,他的養父母亦十分支持他,經常到獄中探望並已原諒了他。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十二月七日下午五時起的一個小時內,化名「活着多好」登入網上討論區,先後以「喺香港邊個地方強姦學生妹無咁易畀人捉?」、「我爛命一條,一萬蚊幫你殺一個人」、「我想整個炸彈炸曾蔭權間屋,要咩材料?」及「我係粗框眼鏡色魔,非禮感覺好爽」等為題,引起網上廣泛討論。由於該些題材性質猥褻及有違公德,警方接手調查並拘捕被告。
被告曾於咖啡店任職,惟○八年十一月患上抑鬱症而辭職,他聲稱案發當日在圖書館輪候電腦時,因與職員爭執後耿耿於懷,為發洩情緒及一時貪玩才在網上發放有關言論。 案件編號:TMCC 78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