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案底纍纍且身繫停牌令的運輸男工,聲稱與女友鬧翻而索K消愁,其後無牌駕駛下大鬧窩打老道,期間「迷幻車」左搖右擺又越過雙白線爬頭,最終車輛撞向路中鐵欄令車懸空石壆上。被告早前認罪,裁判官昨於九龍城法院判刑,嚴斥被告漠視法紀行為自私,對公眾安全造成威脅,亦令私家車變成極具殺傷力的武器,行為比醉酒駕駛更危險,故重判他入獄十個月及停牌四年,之後更需重新考牌。
被告梁恩照(卅歲)昨聞判時一直低頭,他早前承認於今年一月廿六日,在窩打老道干犯停牌期間駕駛、車輛無第三者保險、吸服危險藥物,以及在藥物影響下駕駛共四罪。
被告有十八次案底,四次與毒品有關,另外亦有相類的無牌駕駛和無第三者保險前科,並有五次屬交通違規的定罪紀錄。他早前因無牌駕駛被判囚,惟出獄五天後更即干犯本案。
裁判官判刑時怒斥他自私,指他和女友吵架後衝動下索K後駕車,令車輛在路上左搖右擺,胡亂切線爬頭,最終駕車撞毀路中間的鐵欄,肇事車輛則如天秤一般懸空在石壆上。被告行為影響他人的生命財產,視法律如無物。
裁判官續指,被告被捕後仍表現迷幻,顯然深受毒品影響及做事不理後果,將私家車變成極具殺傷力之武器,對公眾安全造成威脅,行為比醉酒駕駛更為嚴重。裁判官指被告在停牌令後始可再考牌,但語重心長規勸被告出獄後不要再駕駛,更形容他事發時算幸運,若案件涉及人命傷亡,其刑罰會更重。
案件編號:KCCC 44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