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七年修訂《僱傭條例》,規定僱主在計算員工假日薪酬、年假薪酬及相關假期工資時,須以僱員在過去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連同津貼等計算。香港郵政在去年十一月更改電腦系統以配合執行有關條例修訂,惟更新後的電腦系統卻將時薪、日薪及月薪三種不同薪酬計算方式劃一計算,導致個別員工在過去數月無故被扣薪數元至數十元不等。
香港郵政發言人證實,去年底更改電腦系統計算員工薪酬時,由於每名員工計算方法不同,新電腦系統卻將所有員工的薪酬劃一平均計算,導致個別員工薪酬出現多付或少付情況,發現後已作出修正,並已於二月底將差額補回給少付的員工。
發言人又稱,香港郵政現有二千名合約員工中,大部分以時薪及日薪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