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漠視市民舉報,令非法行乞問題日趨惡化。鍾先生早前發現三名疑似內地人士,在港鐵觀塘站附近非法行乞,向警方舉報後,警員到場後僅抄錄有關人士的證件號碼,未有採取進一步行動,經鍾幾番爭取並承諾當人證後,警員才採取拘捕行動,他說:「明明見到佢哋行乞,都話要有人證先告得,分明想求其抄低資料,咁就算!」
當區區議員陳華裕認為有關警員處理手法欠妥善,並要求警員能「做多少少」,以改善街頭行乞情況,「有時唔一定要有人證先做到嘢㗎!」
警方發言人未有就處事敷衍作正面回應,只解釋警員進行拘捕行動前,必須了解情況及掌握充分證據。
發言人指當日警員到場,經觀察及掌握證據後,已拘捕有關內地男子,控以「公眾地方行乞」罪,並已定罪及判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