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求助不成反被警嚇暈險失胎兒。將軍澳一名懷胎四月孕婦,前晚與母爭執,怒將分成廿封「金牛利是」的二萬元奶粉錢掟落梳化,不料反彈跌落街,她遍尋不獲報警,剛巧有街坊拾獲三張千元鈔票,但警方以證據不足拒絕交還,更聲稱要拘捕她掟錢落街,她受驚激動暈倒送院。家人與街坊起哄,驚動約四十名警員到場,擾攘一小時,終無人被捕,胎兒幸無受影響。
孕婦姓曾(廿六歲),與丈夫同為一大型連鎖快餐店經理,原住何文田,為方便在寶林區工作,暫住健明邨明日樓娘家,曾女現懷第一胎,曾母體恤女兒生兒育女開支大,三年來把女兒所給的五百元家用儲起,約有兩萬元,分成廿封千元利是收藏,作為孫兒「奶粉錢」。
前日傍晚六時許,夫婦與雙親、舅父、兄長夫婦在家晚膳,她聲稱飯菜不合胃口,大發脾氣,惹怒曾母下逐客令﹕「你咁嘴刁,返何文田住啦……」並把該疊廿封千元利是歸還女兒,曾女還以顏色,將利是怒擲落窗旁的梳化,不料跌落梳化頂位置,再反彈出窗外,由卅一樓跌落街。
眾人見大疊利是飛落街,連忙落街惜無發現,遂報警求助,兩名警員接報到場調查,約四小時後,一名警長及一名警員接更,期間傳出附近有南亞裔少年拾獲三千元交予父親處理,其父覺可疑轉交明日樓互委會,再交警方調查。
曾女聞後認為該三千元為自己失物,惟警員無登記該少年資料,引起她們不滿,遂要求警方徹查,但該警長反問她有否記下掉失鈔票號碼,及有何證據證明該三千元屬於她,更聲稱:「你掟錢落街,我可以拉你。」又警誡她:「依家唔係事必要你講,但依家你所講嘅,將來會作為呈堂證供。」
曾女擔心被捕帶署,激動顫抖,一度欲跳樓自殺,未幾她疑受驚過度,不支暈倒互委會地上,家人見狀大驚,合力扶起她,其後恢復清醒。曾女胞兄聲稱,其妹暈倒後約廿五分鐘,該警長始召救護車將她送院,幸胎兒與妹妹均無礙。
曾兄又說,多名街坊看不過眼,民情激憤,怒斥警方態度惡劣,場面一度緊張,警方加派約四十名警員趕抵增援,惹來大批人圍觀,其後事主審閱過警方錄取的口供後,不用簽名便准離去,亦無將曾女拘捕。
根據警方處理失物的程序,若拾獲財物中包括有五千元或以上的現金,警方必須在接收財物後的一個月內,分別在一份英文及中文報章刊登認領失物廣告一次。認領人或拾獲財物者在領取拾獲的財物前,須先向政府繳付有關廣告費。若財物為現金,且在發現後四個月仍未有人認領,款項會交由政府庫務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