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經過長達九個小時的激烈辯論,在爭議聲中通過俗稱強拍條例的法律公告,十四項由議員提出修訂全軍覆沒。條例將於下月一日起生效,往後樓齡超過五十年的舊樓,大業主只須取得八成業權便可強制進行拍賣。反對條例的議員炮轟政府降低強拍門檻,是協助發展商「強搶民產」。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否認指控,反責議員「感情用事」,並自言將來不會再有官員夠膽進一步降低強拍門檻。
多名反對條例的議員發言時均表示,原則上不反對重建舊樓,但質疑強拍未能保障小業主權利。其中民主黨何俊仁直斥當局建議降低強拍門檻,是「不負責任、可恥和令人憤怒」,又指過往二十一宗強拍個案,有十七宗是以底價成交,足證小業主被發展商剝削。屬於建制派的金融服務界詹培忠,亦批評降低門檻對小業主不公平,擔心會引起社會危機,質疑「跛腳鴨」政府為通過條例,趁五名泛民議員辭職後才急忙要求立法會表決。
由五名泛民主派議員及匯賢智庫葉劉淑儀提出的十四項修訂,最終全數遭到否決,其中由民主黨涂謹申提出,要求將條例押後一年實施的修訂,整體得到二十九名議員支持,只有二十二人反對,但由於反對的大多為功能組別議員,令無法通過分組點票。反對的包括民建聯、經濟動力、專業會議和自由黨。
涂謹申狠批政府連押後一年的溫和建議也不肯接納,堅持要求立法會倉促在四月一日前通過條例,「唯一就係可能乜叔嗰百多億(舊樓業權)等住要拍賣,冇辦法,等唔住,要發達喇。」
林鄭月娥在開場發言時逐步反駁議員的修訂建議和理據,強調做事問心無愧,並歸咎公眾對地產商有既定印象,強拍才會被描述為「強搶民產、大地產商欺凌小業主及官商勾結」。她在總結時表示,政府會在條例通過後,與房委會及測量師學會研究引入調解機制,以及教育舊樓業主認識自己的權益。
對於她早前呼籲公眾信任她是「為民請命」,林鄭月娥辯稱:「我邊會這麼蠢,叫各位信任我一個人?我係希望大家信任特區政府,特區政府在這麼敏感工作上,一直以廣大市民利益為依歸。」對於有議員擔心強拍門檻將來會再次降低,她自信滿滿地笑言,如要進一步降低強拍門檻至低於八成,需要好大勇氣,相信未來的政府官員都不會有膽量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