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新聞:洗黑錢三億開賭商人罪成

【本報訊】中年男商人及其家族成員涉嫌在中緬邊境開設百家樂賭場,除安排內地賭徒偷越邊界往「搏殺」外,更利用現代科技推出網絡視頻,讓全國及香港賭徒可「上網」參與現場賭博。男商人更涉嫌利用本地銀行戶口處理逾三億元黑錢,昨被裁定三項洗黑錢罪成,控方將於五月十日申請充公令,法庭將案押後至三月廿三日判刑,還押期間待取背景報告。

五十八歲被告譚雄,曾有兩個涉及賭博的案底,他早前否認三項洗黑錢罪,控罪指他於○五至○七年間,利用三個本港不同銀行戶口處理三億一千餘萬元犯罪得益。法官昨裁決指出,控方證人證明緬甸境內嚴禁賭博,故被告在境內經營的「新東方賭場」屬不合法;而獲特赦證人身份作供之被告員工,證實被告借用他們戶口以處理賭場資金,法官直指被告為有經驗的商人,實可要求緬甸政府給予銀行服務,為何要借員工戶口處理公司利潤,此舉實為典型洗黑錢手法,故裁定他三罪罪成。

用網絡視頻現場下注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及其家族成員以集團名義,自九九年起在中緬邊境開設「新東方賭場」,主要玩百家樂,賭客俱來自內地。此外,賭場亦設有「外圍部」負責安排接送賭客,由邊防檢查站旁的通道偷越邊境。賭場共有三種參與賭博的方法,客人除可現場賭博外,亦可透過網絡視頻請「槍手」代為現場下注,甚至可選擇透過網絡點擊下注。○七年三月,雲南省公安局拘捕與賭場有關人士,包括被告兩名兒子及情婦,本港警方則在○八年在長沙灣一銀行拘捕涉洗黑錢的被告。

案件編號:DCCC 941/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