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有多名中小學教師被揭發曾觸犯性罪行,部分更利用其教師身份再次向學生犯案。立法會昨日通過動議,促請政府盡快落實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建議,設立與兒童有關工作的性罪行紀錄核查機制,以加強對兒童的保護。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答應透過行政措施推行查核機制,最快明年成立,然後再研究需否立法。議員擔心以行政措施取代立法,可能會引起私隱問題甚至遭受法律挑戰。
各黨派議員都原則上支持成立查核機制,但質疑法改會的建議存在漏洞。教育界議員張文光指出,過去四年本港已有三十一宗教師侵犯學生罪成的案件,但法改會的建議只可查核新聘的員工,僱主又不在查核範圍之內,若曾犯性罪行的教師刑滿出獄後再自行開設補習社,家長一樣沒有防範,事實上亦曾發生過類似案件。本身是教師的議員梁耀忠,批評政府採取「先行政、後立法」的做法是治標不治本,忽略保障性犯罪者私隱和為他們提供更新及心理輔導。
李少光回應表示,法改會建議是經由法官、律師和學者組成的小組研究後提出,已盡量在人權、私隱及兒童權益之間取得平衡。立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將於下月八日就法改會建議舉行公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