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炮轟「公投」違《基本法》

中央對「五區公投」的批評再度升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昨日在北京炮轟「公投」是在根本上違反《基本法》,又不點名批評推行「公投」的社民連及擁有多名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對法理存在常識性誤解,不了解民事法及公法的分別。但內地「護法」廉希聖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席梁愛詩均認為,毋須就「公投」問題進行人大釋法。

公社兩黨一直以《基本法》沒有明文禁止為由,堅稱「五區公投」沒有違憲。李飛昨日公開反駁,指出中國《憲法》及《基本法》均沒有設定公投制度,所以「公投」並不是違反《基本法》哪一條條文的問題,而是「從根本上就違反了《基本法》」、「不符合香港現在的法律地位」。

公法未授權不可做

李飛又暗批兩黨缺乏法理常識:「有一個基本法理,就是不能用私法或民事法來解釋公法。香港有些評論說,《基本法》上沒規定,所以我可以做,這是對法理一個常識性的誤解。」他強調,在民事法律上,法律沒禁止的便不違法,但公法上,法律沒有授權即是不允許,並要求記者回去好好理解這句話的意思。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前《基本法》草委會顧問廉希聖亦指,《基本法》屬於公法,由於沒有明確容許可以,「公投」就不能夠做,否則等同違法。他說:「《基本法》和《憲法》都沒有規定你香港不是一個政治實體,也沒有規定你不可以獨立,但是你能獨立嗎?」

廉希聖強調,香港只是地方政府,普選時間由中央決定,香港如開下不滿中央決定便進行「公投」的範例,會動搖香港的行政及法律機制。問及是否需要由人大常委會就「公投」問題釋法,他說由於已清楚知道「公投」違憲,因此沒有必要釋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昨日聽取港區人大代表對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意見時,有港區人大建議香港參考全國人大做法,立法會議員須得到過半數議員同意方可辭職,但喬曉陽在會上或會後都未有正面回應有關「公投」的問題,只說一直關注香港政制發展,日後會有機會跟港人討論政改。

「五區公投運動」總發言人余若薇反駁,不論是公法或民事法,都必須清楚列明甚麼是違法,反責李飛將違法和沒有法律約束力混為一談,目的是打壓「公投」和壓低市民在補選的投票意欲。

建議刪除補選撥款

此外,立法會昨日通過臨時撥款,以便政府在預算案正式通過前可如常運作,部分建制派議員表明支持今次議案,不代表他們贊成補選撥款。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日前已正式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建議刪除舉行五區補選所需的一點四七億元撥款,修訂將於下月二十一日進行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