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假中醫摸胸非禮罪成

【本報訊】中年無業漢在無中醫牌照下替信佛女會計文員針灸時,除了以危言指她前世殺了十八人,並趁她思緒混亂之際摸胸非禮,又用針刺她下體及用硬物「頂」她私處,被告昨於屯門法院被裁定非禮罪及充作已註冊中醫師罪成立,裁判官指被告的口供過多巧合,且經反覆觀察女事主庭上之激動反應後,認為事主誠實可靠,故將被告定罪。

被告盧鎰昌(五十一歲),現時需要收押,待索取背景報告後,於本月十七日判刑,裁判官強調極有可能將他收監。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十二月五日,在天水圍嘉湖山莊麗湖居家中非禮女事主X(四十六歲),又充當註冊中醫替X針灸。

辯方解釋於理不合

被告為自己管有多支灸針作解釋,指他在加拿大接受針灸師治療,為免染上愛滋病才自行購買灸針自用;惟裁判官認為愛滋病已有十多年歷史,而灸針亦是獨立包裝,故被告實沒有自備的需要。

裁判官續指,被告自稱與X一樣患有胃病,故抄寫一份他從中醫處獲得的藥方交予X,但被告卻在藥方寫上日期、X的名字及病徵,裁判官認為於理不合。加上在庭上觀察到事主作供時的激動表現加以觀察,認為X口供誠實可靠,其版本一脈相承,貫徹始終,相反被告則往往砌辭狡辯,故最後裁定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TMCC 470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