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園村女搞手自簽擔保

【本報訊】菜園村關注組主席高春香去年九月旁聽立法會討論高鐵項目時大聲呼叫,涉嫌藐視立法會被捕,警方決定高春香可不留案底自簽擔保,本月十日交由東區法院處理。

就高春香涉嫌藐視立法會一案,警方發言人昨指一名四十七歲女子將於本月十日到東區法院作具結擔保。資料顯示具結擔保即不起訴、不留案底的自簽擔保,早前藝人曹格涉嫌毆打側田一案亦以具結擔保處理。

去年九月十七日,十五名菜園村居民及關注組成員,因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聲稱「見過村民四十次」,在立法會大聲呼叫而集體被捕,其後十四人獲釋,僅高春香續擔保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