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水族館少東涉嫌在酒店亮刀打劫應召妓女一案,繼少東自辯直認喜歡綑綁性虐及拍攝過程,疑因未付二千元「拍片費」遭報復後,少東前妻昨以辯方證人身份,證明少東有綑綁性愛習慣,兩人亦終因性生活不協調而離婚。控辯雙方將於今日作結案陳詞。
來自內地的被告前妻馮其芬(卅一歲)昨出庭供稱,○二年與被告結婚後,被告與她行房期間會「學習」色情影片的動作,期間亦用膠索帶綑綁她的手腳,相信當時無拍攝。馮指二人後因性格不合、性生活不協調及不適應香港生活於○八年與被告分居,終在去年離婚。
廿八歲被告曾瑞祥,被控去年四月在富豪九龍酒店房內,企圖搶劫卅一歲周姓女事主。
案件編號:DCCC 83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