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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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員工涉公園打邊爐

【本報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人員涉嫌違規在荔枝角公園內的「屋仔」打邊爐,康文署則指員工可翻熱食物,並禁止明火煮食。但記者現場所見,桌上擺滿食物及醬料,有近十人圍着電爐起筷,周遭瀰漫着食物香味。工會指員工打邊爐是否違規存在灰色地帶,因為員工可辯稱是用熱水把肉丸等食物翻熱,而非煮食,故即使發現情況,管方只能警告,不能紀律處分。

禁止場地內明火煮食

早前天寒地凍,本報發現年初三中午時分,荔枝角公園管理人員在足球場旁邊的一間小屋內打邊爐,涉嫌違反康文署人員不得在場地煮食的規定。現場所見,該間小屋位置偏僻,屋內有三間房,分別是電掣房、休息室及一間沒有標示的房間。在沒有標示的房間,門外有警鐘,大門打開,傳出陣陣食物香味,屋內煙霧瀰漫,有近十人圍着一張長枱上起筷,疑正用電爐打邊爐,食得十分滋味,枱上擺滿食物和醬料,包括用筲箕盛着未煮熟的蔬菜,房內牆上有一排排電掣和喉管,以及一列儲物櫃。

正在享用美食的眾人發現記者拍照都顯得十分錯愕,部分人更情緒激動,立即起身走到記者面前用手阻擋鏡頭,態度囂張,但亦有人無懼鏡頭,繼續趁熱進食,他們都拒絕回應是否違規打邊爐。

本報向康文署查詢,發言人回應說,該批員工解釋只是在休息室利用電磁爐翻熱盆菜作午膳,否認打邊爐。發言人又說,各員工其後依時當值執行職務,期間公園運作如常。發言人表示,員工在午膳時間並在不影響場地運作下翻熱食物可以接受,但基於安全考慮,禁止在員工休息室內明火煮食。

工會指存在灰色地帶

香港康樂事務職員總工會主席張兆榮說,由於部分場地位置偏遠,員工無法外出用膳,故署方容許員工在休息室內翻熱食物,但不能煮食。身為管理人員的他表示,過往亦處理過員工在休息室內打邊爐的投訴,員工辯稱牛丸、魚蛋等食物是熟食,他們只是利用熱水把食物翻熱,故打邊爐是否違規,的確存在灰色地帶,署方只能警告員工打邊爐並不適當,而未能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