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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於九龍一名校就讀的中七男生,在巴士上涉嫌一而再以手背,摩擦鄰座穿短裙女文員的大腿,女方忍無可忍向司機投訴,男生為此先用英語道歉,見人家不理會他才轉以廣東話說:「對唔住,可唔可以畀次機會我!」更提出可以作出賠償,惟女方最終報警處理。被捕名校男生事後控以非禮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
被告蔡瑋豐(十八歲),報稱中七學生,被控去年十一月十四日,於一輛由金鐘開往馬鞍山的六八○號九巴上,非禮一名女乘客。
「我好嬲 無諗過佢再犯」
年約廿餘歲的女事主昨供稱,事發下午一時許,她於灣仔消防局外的巴士站登上涉案九巴返家,她當時坐在下層左邊下車門口後第二排近窗座位,惟在巴士行駛途中,被告突從後面座位,走上前坐在她身旁,更將左手放在二人間的座位上,他的手掌外側因此觸及她大腿。
她指當時以為被告不小心觸碰到她,故只將身子稍稍向窗邊移動。
但數分鐘後,她感到大腿外側又遭觸碰,見他左手仍在二人中間的位置,手背更在她大腿側上下掃動,手指亦有郁動。她當時感到十分驚慌,但只敢再往窗邊縮。不料數分鐘後,被告重施故技,她強調:「我好嬲,無諗過佢會再犯」,遂趁巴士在東隧九龍出口停站時,上前向司機投訴。
而被告見她投訴,遂先後以中英語道歉,她記得當時只回應被告:「咁你即係認啦」,並着司機致電報警。
辯方律師盤問時則指出,事件純屬意外,被告並非有意觸碰及非禮她;惟事主不認同,她多次重申:「我見到佢手背響我大腿上下掃,手指有郁……搭巴士係有可能會有意外身體接觸,但我肯定嗰次唔係意外」。
案件編號:ESCC 607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