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會福利署註冊社工兼註冊慈善團體「香港施比受協會」創辦人李國華,在雲南省開設孤兒院期間,遭孤兒院內多名未成年女院童指控強姦及非法性交,香港警方接報到內地調查,昨引用《刑事罪行條例》一五三P條,落案起訴李國華涉嫌在香港境外所干犯對兒童的性罪行。李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將交高等法院審理。
四十九歲的李國華報稱社工,他行動不便,昨日扶着拐杖,戴上口罩及鴨嘴帽,在友人陪同下出庭。他應訊時神情冷靜,對於翻譯員宣讀的控罪,他只簡單地回應「明白」。
被控強姦非法性交
李國華被控一項強姦、一項與十三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三項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一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以及三項非禮罪。律政司已經指示案件交高等法院審理,並且於四月一日進行交付審訊程序。
法庭批准被告以現金一萬元保釋外出候審,但同時禁止他離開香港,要他交出旅遊證件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亦要他承諾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據指,涉案三名女受害人是內地人,現年十五至十七歲,於案發期間均未成年,三人均是被告創辦機構的受助人,案件審訊時三名女事主都會來港出庭作證。
九項控罪牽涉三名受害人,事件都發生於○五年九月至○七年八月期間,在中國雲南省西雙版納的勐海縣內不同地方,包括旅舍、賓館,以及「香港施比受協會」開辦的「仁愛兒童之家」內。
涉案孤兒院已關閉
據了解,○八年中香港警方在接獲該協會一名工作人員報案之後,多次到雲南調查及取證,涉案三名女童願意作供指證被告,在諮詢律政司意見之後,再對被告提出起訴。至於涉案的孤兒院「仁愛兒童之家」,在事件揭發之後已經關閉。
根據「香港施比受協會」網頁,該會主要扶助雲南的孤兒和貧困學生,在當地開辦孤兒院、助養、助學等。
另外,曾撥款資助李國華營運「仁愛兒童之家」的輝煌基金會在其網頁上註明,之前應李國華請求,曾撥款資助有關孤兒院一半營運經費,為期三年,但因為該院舍發生內部問題,故基金會已停止一切資助。
案件編號:ESCC 68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