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2/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蘇有恆涉私批工程予胞弟

剛於早前上訴成功洗脫非禮罪的將軍澳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前校長蘇有恆,再惹另一官非。他被指任職校長的六年間,涉嫌十一次將總值逾廿五萬元的學校工程批予其弟主理的四間公司,因而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更涉嫌串謀其弟及一名該校前教師,私下將其弟公司的報價單改為最低標價,三人亦因此同被控串謀詐騙,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時,負責處理學校工程招標的前女文員「大爆」,蘇有恆多次推薦及遞上其弟公司的報價單,最離奇一次是其弟公司在呈交報價單前,已先將工程材料運到學校。

沒申報兩人關係

三被告依次是同報稱無業的蘇有恆(五十五歲)、蘇有昌(五十三歲)和報稱教師的馬世棠(四十二歲)。三人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指他們在○六年四月假稱蘇有昌經營的宏記工程公司所遞交的報價單標價最低,以促使宏記中標;蘇有恆另被控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則指他在○一年六月至○六年十一月間,向該校提供與蘇有昌有關的四間公司報價單,但卻未有申報二人的兄弟關係。

事發時負責處理工程招標的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前女文員余秀麗,昨以特赦證人身份供稱,她指一向會邀請教育局推薦的承建商報價,並由首被告批核。惟首被告經常主動向她提供其弟即次被告主理的宏記、偉業、大洋及宏昌四間工程公司的報價單,並大讚上述公司表現良好。

而涉案四間公司有時亦會在未被邀請下,主動傳真報價單予余,最離奇一次是次被告先行將工程材料運送到學校,其後才補回報價單,而首被告更「預測」到次被告公司的標價,最終將工程批予次被告。余亦指,涉及次被告的四間公司往往能以最低標價成為中標者,即使遲交報價單,首被告亦照批可也,而涉及工程包括更換天台水泵、清理抽氣扇等。

每次都「價低者得」

至○六年三月校方進行圖書館翻新工程,因造價逾五萬元,須按教育局指引公開招標。首被告與當時屬遴選副校長的第三被告開標書後,發覺次被告的宏記標價最高,料中標無望,第三被告遂將經修訂的宏記新標書交予余存檔,以取代舊標書,余雖感奇怪及不合理亦照做,成功令宏記再一次「價低者得」。

案件編號:KTCC 5923/2009